【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丁仲礼:提高履职水平,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举世瞩目的中共二十大于近日胜利闭幕。大会圆满完成总结过去工作,明确今后党和国家前进方向、奋斗目标、行动纲领,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使命。中共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选举习近平同志为党的总书记。对此民盟衷心祝贺,坚决拥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把全盟同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自觉肩负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切实承担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政治责任。
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踏上新征程,开启新目标,我们将带领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在全盟迅速开展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热潮,自觉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共二十大报告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鲜明特色,为中国实现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中国式现代化对内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外推进世界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民盟将按照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把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与提升民盟履职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传承“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丁仲礼 系民盟中央主席)
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